根据《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2018年修订)》苏大教[2018]142号文件规定,我校自考“专接本”2021年3月学士学位申请具体规定如下:
一、本次学位申请对象
2020年6月、9月、12月批次毕业,并已获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学生。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为准。
二、学位申请资格
1:遵守法律,遵守校规校纪,品行端正;
2: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,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,经审核准予毕业;
3:非外语专业的学生,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≥70分;
4:毕业论文(毕业设计)成绩≥70分;
5: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≥70分。
(以上所有成绩以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成绩为准)
三、申请时间
学生申请时间:2021年3月1日至3月3日
学院提交材料时间:另行通知
四、学生申请办法及提交的材料
(一)学生提交材料
1、《学士学位申请表》(附件4),照片及学生填写部分均需打印(照片黑白、彩色打印均可),申请表为A4双面打印。学生的申请材料夹在学生本人的学士学位申请表内,然后按照汇总表所列顺序分专业整理好每份申请材料;学士学位申请表中的“考生所在专科学校鉴定意见”、“指导老师意见”栏由各专科学校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;“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意见” 、 “院(系)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” 、 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”由苏州大学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。(请务必盖章后再提交)
2、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(A4复印),由学院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。
3、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(A4双面复印),须考生现单位在登记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:“与原件一致”并加盖单位公章;并用铅笔标注出学位课程成绩。
4.学士学位审核表:(附件2)电子表格(交对接学院);
5.学位信息申请汇总表:(附件1)电子表格(交对接学院)。
注意:附件1、附件2的学生名单信息和顺序一致。
五、材料提交方式
1.纸质材料《学士学位申请表》、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、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邮寄至学校,地址: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苏州工艺美院,徐老师,0512-66507584(顺丰或EMS)。
2.电子材料《学士学位审核表》、《学位信息申请汇总表》发至邮箱:20060034@sgmart.edu.cn
六、学位申请中一些问题的说明
1、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,不能替代,且在本科段必需有成绩,免修课程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条件;2012年7月1日以后取得自考助学专业本科毕业证的学生,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不再作为学士学位评审依据。
2、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,申请材料、评审费不退。
3、学士学位应在毕业的当年立即申请,逾期未申请者一律不再补授予学位。
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
继续教育学院
2021年3月1日